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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 区信访局接待时间:周一至周五,上午9:00--12:00,下午14:00-17:00
·区领导每周接访时间为每周一,上午8:30-12:00; ·信访信息工作规则 
局    长 刘国跃
电    话 4110379
副局长 毛玉梅
电    话 4110376
副局长 梁文胜
电     话 4110376
副局长 穆彩霞
电    话 4110378
 
 
 
 
 
 
2007年08月18日  
     
 
如何写上访信

      1、人民群众在生产、生活中发生问题需向党委、政府写信反映时,应当根据信访工作“分级负责、归口办理”的原则,先向有管辖权的基层单位或有权作出处理决定的直接归属机关提出,根据反映问题的性质,也可以向上级国家机关提出。
  2、信访人写信时,应简明扼要、实事求是地将所反映问题的时间、地点、涉及的人物、事件及自己的诉求写清楚,并留下联系地址、电话、邮编等。
  3、信件寄出后,应耐心等候处理结果。按《信访条例》规定,各级行政机关直接办理的信访事项应当在30日内办理完毕,情况复杂的,时限可以适当延长;对上级部门交办、转办的信访事项,应当自收到之日起90日内办结。在此期间写信人无须重复投信。如果超过处理期限没有得到答复,可以向收信机关查询

 

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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